近日记者获悉,工信部有关部门正在着手制定挂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的准入管理制度,该准入管理制度将挂车从专用车中独立出来,对挂车的三大类产品——半挂车、全挂车和中置轴挂车分别进行要求和准入管理,正式实施日期是今年的9月1日。
据悉,2011年12月31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工信部联产业【2011】632号文,即“关于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货车安全技术性能 加强车辆《公告》管理和注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632号文),是促使挂车准入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的主要原因之一。632号文明确指出,自 2012年9月1日起,全挂车纳入《公告》管理,自2013年1月1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公告》办理全挂车注册登记。
要想对全挂车产品及生产企业进行《公告》管理,政府主管部门必须出台相应的文件。据有关人士透露,有关挂车的管理细则工信部将在“两会”之后着手制定。
据专家介绍,2009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工产业【2009】45号文《专用汽车和挂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对8类专用车产品,如专用客厢车、专用货车、专用作业车、通用货车挂车、其他挂车、特种作业车、消防车、特种作业车底盘等进行统一的准入管理规范。之后,国务院办公厅又下文对专用汽车新增企业进行管控,要求专用汽车新增企业必须要对原有公告内企业进行兼并重组。
这一规定尽管有效地抑制了专用汽车生产企业数量的增加,但同时也滋生了倒卖资质的不良现象。近5年来,专用车生产企业资质的倒卖现象在业内司空见惯,一个资质价格从1000万到3000万元不等,社会影响极差。从这个角度上来考虑,适时放开专用汽车准入门槛,并从挂车准入上放开最为合适。
业内广泛关注的是,对挂车尤其是全挂车如何进行门槛的设定。挂车共分为三大类,即半挂车、全挂车和中置轴挂车,其中,对国内全挂车的管理制度问题一直是企业呼吁最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