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1〕80号)以及《关于认真贯彻〈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两项标准的通知》(交运发〔2011〕158号)的有关规定,大连市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平台等50个系统平台已通过技术审查和公示程序,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标准,现予公布。
详细信息请访问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信息服务网(https://lwlk.mot.gov.cn/)。
附件:第5批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标准的系统平台
交通运输部(章)
201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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