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电子证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19〕6号),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广应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提升数字化服务与监管能力的通知》部署,加快推动我市道路运输行业证照电子化应用,进一步便捷企业事项办理,为构建天津市道路运输服务数字化监管和服务体系提供有力支撑,现正式启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3个电子证照,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证照范围
此次实施电子证照包括以下3项。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3.道路运输证
二、证照申领
申请人从线上或线下提交许可材料,经审核后,下载安装“道路运输电子证照”APP,在线申领电子证照。
三、证照签发
本市启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3个电子证照后,不再签发纸质或IC卡证照,原证照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可继续使用。
四、证照核验
本市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3个电子证照可通过证照页面查询码和验证码进行信息查询和证照验证工作。
操作流程:1.使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APP亮证功能出示证照二维码。2. 如需查询证照信息,可进入微信,打开“扫一扫”功能,查询证照详细信息。3. 如需验证证照真伪,可添加“天津交通运输”公众号,点击“便民服务—电子证照查询”,识别证照真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