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兰高速兰州方向K590+500处(成安收费站和漳河店收费站之间),新增一处抓拍摄像头,抓拍取证黄牌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
专拍货车占道!青兰高速新增“电子眼”
为剔除道路安全隐患,提升全省高速公路通行效率,打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河北省政府“双创双服”活动总体安排,自2020年4月15日起在河北省高速公路开展“货车右行”交通管控行动,严格查处“货车占道”违法。
什么是货车占道?如何处罚?
1、同向三条车道正常通行状态下,中重型载货汽车占用最左侧车道行驶、超车的,按照“违反禁令标志指示”(1344)处罚,罚款100元,记3分。
2、同向四条车道正常通行状态下,中重型载货汽车占用左侧两条车道车道行驶、超车的,按照“违反禁令标志指示”(1344)处罚,罚款100元,记3分。
3、同向两条车道正常通行状态下,中重型载货汽车在最左侧车道行驶,且右侧施划有“长实线”,无论其行驶或者超车均应处罚,按照“违反禁令标志指示”(1344)处罚,罚款100元,记3分。
4、同向两条车道正常通行状态下,中重型载货汽车占用左侧车道连续超车2辆(含)以上的,按照“在高速公路不按规定超车的”(4311)处罚,罚款200元,记3分。
5、同向三条车道正常通行状态下,中重型载货汽车借用中间车道超车后未立即返回原车道的,按照“在高速公路不按规定超车的”(4311)处罚,罚款200元,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