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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调整载货汽车限行措施,请悉知

2019-12-03 09:02:28
  自2020年1月1日起,乌鲁木齐载货汽车限行措施将有新的调整,这是自2017年8月14日乌鲁木齐对货运车辆通行实施规范后的一次新调整。
乌鲁木齐载货汽车限行措施将有新的调整乌鲁木齐载货汽车限行措施将有新的调整

  2019年12月1日,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新闻通气会,详解《乌鲁木齐市载货汽车限行措施的通告》内容,其中四方面的新调整,最大限度缓解货运车辆通行难问题,推动乌鲁木齐物流行业快速发展,更好的服务居民生活和促进经济发展。

  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科副科长满志明介绍,随着乌鲁木齐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电子商务及物流运输行业的迅猛增长,货运车辆需求量也呈现逐年攀升的趋势。

  物流运输业贯穿社会各个行业领域,衔接生产与消费,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调整货运车辆限行新举措,旨在平衡好缓堵、环保与物流之间的关系,在确保城市道路通行安全畅通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缓解货运车辆通行难问题,推动我市物流行业快速发展,构建良好营商环境,为更好的服务居民生活和促进经济发展创造条件。

  因涉及所有进出乌鲁木齐的货运车辆,乌鲁木齐交警部门也特对此次限货新措施中的四点变化做出详解。

  1、缩短轻型、微型货车高峰限行时段

  新限行措施规定,轻型载货汽车、微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的限行区域(以下简称核心区)为:东环高架路-南环高架路-西环高架路-北环高架路(含桥下道路)围合区域。

  在限行区域内,每日8:00-24:00禁止微型、轻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通行,其它时段允许微型、轻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通行。

  而在限行区域外至中型载货汽车限行区域边界(黄色区域不含核心区),每日上午8:30-10:30、下午18:30-20:30禁止微型、轻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通行,其它时段允许微型、轻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通行。

  这与原限货措施相比(高峰限行时段为8:00-10:30和18:00-20:30),早高峰的限行时间各缩短了半小时。

  2、局部区域减少限行车辆类型

  满志明介绍,在除核心区以外的黄色区域内,新限货措施也放宽了对部分货车的限制通行。

  之前的限货措施中规定,在不含核心区的黄色区域内,除早晚高峰时段,仅允许轻型、微型的厢式货车通行;而新措施中也对此做出调整,自2020年1月1日起,该区域除高峰限行时段外,所有的轻型、微型货车均可通行。

  3、新能源货车全天通行不受限

  在新的限货举措中,取消了新能源车辆、特种行业(道路清扫等市政日常作业类车辆)等车辆的通行限制。

  满志明介绍,这也意味着,所有的新能源货车将不受车型及限行政策的限制,允许全市范围内通行。对于广大市民来说,拉运家具、大件货车等,您也可考虑租用全市不限行的新能源货车。

  4、三类货运车辆 高架路全天禁行

  此次限货新措施,对中型载货汽车、重型载货汽车的限行区域及时段,仍沿用原措施规定范围。

  但需要注意的是,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和危化品运输车辆,将全天禁止驶入乌鲁木齐的高架道路通行。

作者:乌鲁木齐晚报微信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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