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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日起,湖北高速通行费从300降低为240元

2018-12-27 09:55:00

  湖北三峡翻坝高速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对以“水公水”运输方式的通行三峡翻坝高速公路的车辆运输车实行差异化收费政策,这是湖北省高速公路实行差异化收费推进物流降本增效又一举措。

  据了解,享受该政策的车辆运输车,需为通过“水公水”三峡翻坝运输方式,且符合《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荷载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等国家标准的合规运输车。通行的点对点站口为:秭归港收费站——宜昌桥北收费站,或者秭归港收费站——白洋收费站。符合上述通行条件的车辆运输车,其通行三峡翻坝高速公路正常合法装载部分的通行费给予50%的优惠,超过公路承载能力的部分不予优惠,该差异化收费政策实施期限暂定2年。

湖北高速通行费从300降低为240元湖北高速通行费从300降低为240元

  以一辆限重36吨,总重28吨,符合上述条件的车辆运输车为例,从三峡翻坝高速秭归港收费站至呼北高速白洋收费站下站,2019年1月1日起,其缴纳通行费从300元降低为240元,每趟次可节省约60元。

  三峡翻坝高速公路全长57.8公里,起于三峡库首第一县秭归县的曲溪桥,止于宜昌长江公路大桥南岸。该条高速于2010年建成通车后,为服务翻坝转运运输,曾于2012年12月,将收费标准下调50%,目前以7座以下的1类车为例,收费标准为0.4元/车公里,是湖北省收费标准最低的高速公路。

  湖北省高速公路自2018年6月1日起试行差异化收费政策,对使用湖北高速通衢卡交费的ETC客车,继续给予通行费5%的优惠;对通衢卡支付通行费的货车,继续给予15%的通行费优惠;对贫困山区S73邓保高速谷城至保康北段、G4213麻安高速保康北至关垭子鄂陕省界段2条高速公路的通衢卡货车通行费优惠幅度提高到20%;对经指定的高速公路收费站进出省内长江、汉江沿岸主要港口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货车,给予通行费50%的优惠。通过推行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对于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支持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和促进多式联运等方面将发挥更大的作用。

作者:羽山 来源:中国公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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