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缓解道路交通拥挤,遏制商业网点、医院周边违章停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促进市民文明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 2018年 7 月 30 日起在11个路段,利用道路监控设备对路段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实施非现场抓拍。现将违停抓拍路段及点位公布如下:
衡水新启用违停抓拍路段及点位
一、违法行为抓拍范围
1. 自动抓拍均在禁停标志设定区域内全天24小时进行
2. 机动车在禁止长时间停车路段违法停车超过120秒的
3. 自动抓拍按一定时间间隔抓拍四张图片,形成违法停车证据图片
违规停车
二、违法行为处罚规定
对机动车在上述路段“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予以罚款一百元,记三分;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在禁止停车的路段严禁停车,在禁止长时间停车的路段做到即停即走,入位停车,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