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交警会以“全覆盖、零容忍”的态度,做到“见违必究,纠违必处、处罚必严”,对货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照上限进行处罚,对货车非法改装、拼装的一律会同工商部门追查汽车改装厂,对货车超载超限的一律追查货源地。
长春对货车超载超限的一律追查货源地
2018年6月5日晚,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道区大队民警在东环城路与四通路交会处附近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吉BE33××的货车有超载嫌疑,便将其查扣,并带到四通南路附近称重检测。二道区交警大队秩序科民警明治宇介绍,检测结果显示,这辆车的总质量为82吨,而这辆车行车证显示其总质量不应超过31吨,货车超过其核定载质量的200%以上,是严重的超载行为。按照交通法相关规定,交警要对车辆扣留,车辆超载的51吨货物卸掉,驾驶员要到交警大队接受2000元以下罚款,计6分。
随后,在洋浦大街与大连路交会处附近,一辆车牌号为吉A9C0××的货车被民警查扣。据驾驶员郭某介绍,他是给别人打工的,在明知车辆超载的情况下,心存侥幸,开车上路,并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随后,这辆货车同样被交警带走称重,确认其超载情况。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车辆为:
渣土工程运输车、砂石料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危化品运输车等中重型载货汽车及挂车。重点道路为货运流量集中的国省公路、农村道路和城市周边道路,尤其是102国道、302国道、长吉南线、长吉北线、长青公路、黑大公路、九德公路等重点路段。重点违法行为是超载、非法改装拼装、报废车上路行驶、准驾车型不符、安全设施不全、逾期未年检、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不悬挂号牌、假牌套牌以及强超强会、闯红灯等其他野蛮驾驶行为。
此次整治行动中,长春交警将依托现行的固定岗、巡逻车等勤务模式,加强管区内巡逻管控,并根据管理需要,在辖区主干道、城乡结合部道路及进出城口增设临时执勤点,同时有针对性地加强货运源头地和目的地的警力布控,提高源头货车违法行为发生控制。另外,公路全面启动治超站勤务,明确管理任务、落实管理责任,公路中队严格执行24小时勤务制度,做到白天见警车、夜间见警灯,有效发挥卡点作用。
各区交警大队还将强化路面巡检巡查,严格查控货车各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货源地、建筑工地及主要运输线路的管理,加强对大货车的源头查控。充分发挥公路卡点作用,保证24小时有警管控,对过往大货车要逐台、逐人检查,对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大货车,依法依规处罚。
继续发挥机动小分队集中整治优势,重点加强夜间21时至凌晨5时时段辖区主要街路、公路、农村道路及大货车易出现的行驶线路内的巡逻管控,着力堵塞夜间大货车交通违法漏洞。
充分发挥稽查布控系统作用,对逾期为年检、未报废的货车,对预警信息要集中警力拦截查处,提升管控能力和查处效率监管。
交警部门还将会同辖区交通运输部门,以超限检测站为依托开展联合执法,并使之常态化。联合执法时,执勤民警会依据公路管理机构开具的称重和卸载单,依法进行处罚记分。对于闯卡、拒检、借故堵塞车道、损坏相关设施设备等违法行为,移交给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