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他人车辆电子眼记分 需提前绑定
据了解,3月1日起,如需通过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需提前至各分局、交警大队窗口进行面签绑定!
在3月1日前,如果要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违法,可以直接在警邮便民服务点、警银离柜办理自助机、交管大厅违法处罚自助机等便民渠道进行处理。
在3月1日之后,如果还想通过上述方法处理他人车辆记分电子眼违法,需要前往分局面签,并绑定该车之后才能处理违法扣分记录。
对于此前在成都地区使用“蓉e行”以及“交管12123”的用户来说,应该遇见过“处理他人车辆违法继续,需要前往交警分局面签”的情况,所以,这两个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违法记录一直就需要面签,不受影响。通过“警邮便民服务”“警银离柜办理自助机”以及“交管大厅自助机”处理他人车辆违法记录的,3月1日后,全部需要面签。
也就是说,如果你的车辆违章了,他人的驾驶证不能直接扣分处理,他人需要去交管分局面签绑定车辆之后才能处理违法记录。黄牛的“买卖分行为”几乎行不通了。
电子眼处理罚款扣分执行新标准
面签手续 一人最多绑定3辆车
那么,所谓的“面签绑定”的具体步骤是什么呢?绑定驾驶人必须到场,需要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及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并提交绑定车辆所有人的居民身份证及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到全市各交警分局、大队等公安交管业务窗口或“交管12123”APP进行面签绑定。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3月1日面签成功,只能处理3月1日之后的电子眼记分记录,不能处理绑定之前的违法记录。
那么,问题来了!是不是可以同时绑定很多辆车呢?答案是否定的。据了解,面签绑定有严格的数量限制,一个人最多只能同时绑定3辆其他人的车,一辆车最多只能同时绑定3个其他人的驾驶证。
还有空子可钻吗?是不是绑定他人车辆处理违章之后再取消就可以了?当然不是!一个人的历史累计绑定其他人车辆不能超过5辆,超过之后将不能进行面签绑定。简而言之,现如今全国各地都在严厉打击“买卖分行为”,黄牛代办只是暂时,未来想避免扣分罚款,只有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这一条路可走。作为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是没个人的基本义务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