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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推进高速公路管理体制改革

2017-08-15 09:06:22
  山西省组建交通控股集团,推进高速公路管理体制改革。
山西省推进高速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山西省推进高速公路管理体制改革

  燃油税费改革后,全国逐步形成了两种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模式:一种是省交通运输厅领导的交通投资集团模式,典型省份有福建、江西、四川、贵州等;另一种是省国资委管理的交通投资集团模式,典型省份有江苏、浙江、陕西、云南、安徽、广东、广西等。目前,组建交通投资集团负责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已成为全国主流模式,全国大部分省区都通过改革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模式,形成了规模大、效益好、市场竞争力强的大型交通企业。山西组建交控集团,是推进国企国资改革、打造一流企业的有效途径。

  省交通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需要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优势,推动交通基础设施网络、运输服务、各种运输方式新旧业态融合发展,形成新的更加安全、绿色、高效、便捷、经济的运输服务产品,促进交通运输业提质降本增效。要求未来必须从注重总量增加向提高质量效益转变;必须从“粗放经营”转为“精耕细作”;必须促进新动能发展壮大。而我省现有交通国有企业活力不足、实力不强,主体分散、产融脱节,专业化程度不高、同质化竞争严重,难以承担起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任。组建交控集团,核心就是要建立以网络化、一体化为特征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产业集群,投资建设经营高速公路、交通枢纽、轨道交通、地方铁路、机场等,共同构成覆盖全省、互联互通、多式联运、融合发展的综合交通运输主干网,实现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营运、管理一体化,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改革包括五个重点:将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的资产和对应债务全部划转到交控集团,政府还贷公路属性不变,实行企业集团建设运营政府还贷公路的模式;成立高速公路分公司,参照国内先进管理模式,集团实行扁平化管理模式,现有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公司实行分公司结构,设立16个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分公司,对全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进行集中统一管理;企业内部实行“收支两条线”,交控集团作为省政府批准的特许经营主体,实行集团内部“收支两条线”管理;

  保留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保留省高管局及其所属收费结算中心、路政总队、信息监控中心三个事业单位,作为二级专业局履行全省高速公路行业管理职能;适时推动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待条件成熟时,整合执法力量与执法职能,逐步构建起权责统一、监管到位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省交通厅有关人士表示,组建交控集团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有效化解交通政府性债务的唯一出路;是深化交通运输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政企分开的关键之举;是践行新发展理念、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长远之策。从债务和资产规模、偿还能力、政策规定来看,组建交控集团后,将债务放在企业平台,能有效利用市场机制有效化解政府性债务,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从高速公路管理体制、高速公路整体运行效率看,改革将全省高速公路公司及相关企业划转到交控集团,彻底实现了政企分开,解决了不事不企问题,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实现了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相匹配。

作者:PKup 来源: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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