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现场执法如何执行?记者从省交通部门了解到,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利用高速公路出口称重、监控系统、高清车牌识别系统等设施设备,收集涉嫌超限超载车辆的原始数据及信息,然后定期向属地交通执法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抄告,交通执法部门根据违法超限证据,对违法当事人进行处罚。
从20日起,在执行非现场执法的高速路段,涉嫌非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便会收到一份《车辆公路超限行驶告知书》。据统计,正式启动首日,截至17时,广州、佛山、珠海、肇庆、惠州、江门、茂名、云浮8个市38条高速公路,259个出口,共发出《车辆公路超限行驶告知书》1938份。
据悉,全省将建立超限超载车辆“黑名单”。对有三次超限超载行为且未接受处罚的车辆,在高速公路入口进行劝返,严格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行驶。
超限超载车辆一经发现,将实行“一超四罚”,即: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对在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道路运输企业,责令其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同时,按照《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对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