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一年内超限运输超过3次将被列入黑名单
《制度》明确了列入超限黑名单的认定标准,共有两大类六种。
一类是超限次数较多,属于屡教不改的。如道路运输企业在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货运车辆或车辆驾驶人在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站场在一年内对超限车辆配载,放行出站超过3辆(次)的。
二类是虽然没有达到多次超限,但是单次超限行为性质恶劣,社会影响较大,严重扰乱交通运输市场秩序的。如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的;利用无牌无证车辆超限的;以故意堵塞超限检测站通行车道、强行通过超限检测站等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的,或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检测形式的。
对超限黑名单的管理,我市各部门也已明确职责分工。即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对违法超限黑名单的后续监管工作。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对全市违法超限黑名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并负责公布全市违法超限运输黑名单。同时各县区交通运输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职责权限负责辖区内列入超限黑名单的企业、车辆、驾驶人等的管理工作。
列入黑名单的企业面临吊销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对于列入黑名单的企业、车辆、人员,将面临哪些处罚呢?
根据超限的恶劣程度,《制度》主要从四个方面规定了处罚措施。
一是对超限达到一定次数的企业、车辆、人员,情节严重的,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吊销其经营许可证件,责令其退出道路运输市场。
二是对超限企业、车辆、人员有其他超限行为,但未达到情节严重吊销经营证件的,在质量信誉考核中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扣分,企业将受到降低信誉等级,限制新增运力等惩处措施,驾驶员将受到停班学习,通报批评直至取消从业资格的惩处措施。
三是将列入治超黑名单的企业作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强化对企业的监督检查频率和要求。
四是将超限黑名单信息列入市信用信息系统,根据市信用建设的有关要求,把超限黑名单信息录入南宁市相关信用平台,由各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以达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黑名单制度将从源头遏制超限行为
什么是超限车辆?据了解,超限车辆是指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通俗地讲,就是货车运输时超长、超宽、超重,如根据最新的车辆超限认定标准,六轴车辆不能超过49吨。
为什么要出台超限车辆黑名单制度呢?“目前的治超工作主要侧重于路面查处,部分企业、驾驶人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交纳罚款后仍甘冒风险继续超限装载或运输,易出现一罚了之的现象,对货运企业及人员的教育警示效果不明显。”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解释,因此制定黑名单制度,将强化后续监管措施,完善监管流程,从源头治理超限行为,有利于加大对违规企业、人员的监管力度,堵塞后续监管的漏洞。
不仅如此,制定超限黑名单,也是加强社会监督及信用约束的需要。
下一步将加大查处超限行为力度。接下来,市交通运输部门将加大力度治理超限行为,通过路面巡查、设立关卡、联合执法等形式,遏制超限行为。而实行违法超限运输黑名单管理制度,依法追究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货运源头单位的责任,将助力治理超限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