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推进港口集疏运系统建设,是推进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的重要途径,也是加快推进多式联运发展、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抓手。
会议强调,要坚决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服务“三大战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适应“十三五”期港口吞吐量增长和货物规模运输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港口集疏运系统的布局与结构,努力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要有效满足需求,加快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打通铁路、公路进港“最后一公里”,补齐港口集疏运基础设施短板,提升港口集疏运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港口转型升级;要坚持问题导向,综合考虑港口功能定位、集疏运项目建设条件,分区域、分方向、分层次确定建设重点和标准,强化建设项目和针对性,确保取得实效。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的补充规定(六)》(送审修改稿)、《交通运输部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实施方案》(送审稿)。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在京部领导,部总师出席会议。中国民航局、部机关有关司局和部属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