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传达了上级关于治理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工作会议、文件精神,宣布了《全省高速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发放了《湖北省高速公路超限运输管理工作手册》及宣传卡,相关单位进行交流了发言。会议针对当前全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实际,就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全面开展全省高速公路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统一开展行动,对高速公路入口严管严控。从2016年9月21日起,各经营管理单位在各收费站口增派人员,严禁“双排车”进入高速公路。充分利用移动检测设备加大收费站入口称重阻截力度,对拟进入高速公路的“双排车”和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一律劝返。统一认定标准。对于进入高速公路货运车辆,要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规定的最大(6轴49吨)允许总质量限值,认定车辆车货总重是否超限超载,并据此进行检查和执法。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按照超限超载新的认定标准对全线超限超载标志标牌进行更新。
严格规范执法。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的路面执法力量,严格按照新部令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指挥引导车辆到超限检测站接受检测,路政管理机构负责实施称重。对经检测确认违法超限超载的车辆,路政管理机构负责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路政管理机构开具的称重和卸载单,依法进行罚款、记分。
强化联合治理。加强与省际路段管理单位的协调沟通,派人驻点值守,建立联合宣传、信息共享、护送移交、联合查处等省际治超联动机制,强化省际源头治理。各路政管理机构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实施处罚后,将有关信息抄送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经计重收费系统称重的超限运输车辆,未经处理的,通知联网收费中心列入“黑名单”管理。
加强宣传引导。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各路政管理机构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在路政办事厅、超限检测站、服务区、收费站等场所,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张贴宣传画、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集中进行宣传;要充分利用公路沿线电子显示屏、情报板和路政巡查车电子显示屏等开展滚动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