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一下“交公路发〔2004〕455号”和“交办公路﹝2016﹞109号文”, 受影响最大的车型是6×2牵引,总重由原55吨降低至46吨,而结构更合理的6×4牵引拖3轴半挂车车型,总重由原55吨降低至49吨。
455号和109号文件限制对比
无疑,新政对6×2牵引是当头一棒,6×2自重虽轻1吨,但新政下总重减3吨,算还算去还是少2吨。那么依据何种标准制定此政策,我们查一下出处:GB1589中明确每轴双轮胎的驱动轴轴荷限值为11500kg;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4.5.1.4,汽车或汽车列车驱动轴的轴荷应大于或等于汽车或汽车列车总质量的25%,新旧版GB1589亦明确此项内容,综上,6×2牵引车一根驱动轴,其对应铰接列车总重限值为11500÷25%=46000kg,“交办公路﹝2016﹞109号文”明确该车型总重46吨,可谓有理有据!
既然有理有据,那么剩下的就看执法力度了。什么?你还在怀疑本届政府执法力度?你快找个地方冷静冷静吧。
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工作安排
山西运城高速口实拍
讲到这,又有卡友会提到6×2与6×4综合收益。这个真的不用算,小散买车必须买通用车型,物流、煤炭都能拉;单考虑拉煤用户,按2年一个周期,6×4车型也比6×2车型多盈利4万元,以下是行业用户亲自算的,专业不专业一看便知。
行业用户收益计算
附二“109号文”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