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4年8月,广西对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开始对符合收费条件的桥隧另外收取车辆通行费。当时,为了使新旧政策平稳过渡,并考虑用户承受能力,桥隧通行费的收费标准分两步实施。第一步:2014年8月1日~2016年7月31日,第二步:2016年8月1日起。
广西的桥隧通行费,客车与货车分别采取不同的方式来计收。其中客车依据隧道类型和车型分类,按次数收费。
桥隧通行费=车型分类系数×桥隧基本收费标准
客车计收方式:客车按照车型分类和桥隧分类折算系数计算,按车次收取。8月1日后,一类车通过一类桥隧为1.50元/车次,通过二类桥隧为2.50元/车次,通过三类桥隧为3.50元/车次,车型分类系数为1:2:2.5:3。
货车计收方式:载货类汽车通过符合收费条件的桥隧,8月1日后,收费标准从0.1元/吨公里变更为0.15元/吨公里。
目前广西的高速通行费由基本收费与桥隧收费两部分组成。即:按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年份及计费里程确定基本收费,在此基础上,对通行符合收费条件桥隧的车辆加收桥隧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