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方案》要求,为保障联动治超工作顺利开展,六省共同成立了区域联动治超工作协调小组,明确治超工作联络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并在每年5月轮值举办联席会议,通过会议通报六省(区)区域间治超工作情况和形势,研究治理内容和治理措施。除此之外,六省(区)还将在各省(区)交界处关键节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货运车辆的管理措施,特别是加强对拉运矿产品、水泥、建筑材料等超限车辆的管理;加强区域治超站点的联动执法,严厉打击绕行、驳载、强行冲卡、聚众暴力抗法等干扰治超的行为;并针对超限超载,高发的省(区)相邻地区,每年集中利用两个月时间,统一开展跨省市联合治超专项行动,不断强化各省(区)相邻市(区)、县联动联勤执法,依法查处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违法行为,将违法状态消除在源头,对违法行为处罚在辖区,对外省籍超限超载车辆及时抄告,形成统一的治超管理格局。
建立青海、新疆、宁夏、陕西、四川、甘肃西部六省(区)区域联动治超工作机制,是贯彻落实国家和交通运输部进一步加强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要求,完善西部六省(区)长效治理工作机制的重要举措,对遏制西部地区跨省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保护公路基础设施、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