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改委在《通告》中指出,为进一步规范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完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制度,按照《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等法律规章,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版)》,省发改委对《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2003版)进行了修订。
根据新版的《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征求意见稿),全省的听证项目由原来的9项增至11项。新增的两项分别为收费公路(含桥、隧)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及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价格及景区内交通运输价格。旧版听证目录中的“大、中城市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不再纳入听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