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9日,记者从湖南省株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5月1日至10月31日,交警部门将在株洲市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5月株洲交警集中整治危化品运输车辆
此次重点整治区域包括烟花鞭炮及原材料运输、剧毒化学品运输较为频繁的醴陵市和石峰区辖区道路;时代大道、清石路、建设北路、株洲大道、西环线等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经常通行的线路;城区及各县(市)设立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或道路。
整治的重点违法行为,主要有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未按规定加装紧急切断装置的;不具有运输许可的车辆运输危化品、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非法驾驶和押运危化品运输车的;非法改装伪装危化品运输车的;运载危险物品时不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以及危化品运输车超速行驶、占道行驶、疲劳驾驶、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闯禁区违法行为。
目前,株洲市共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40多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共计900多台,市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及运输企业大部分集中在石峰区。
“到目前为止查处的危化品运输车辆违法行为,大多数是驾驶员和押运员未带从业资格证、押运员饮酒、车辆安保设施不完善等问题。”株洲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安全管理,降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交警部门将从源头上进行管控,首先对危化品相关企业开展一次隐患排查,再开展危化品运输车辆安全隐患整治。
根据相关规定,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两年以内发生2次以上超员、超载违法行为的,要依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和经营的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以及安全管理人员,分别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运输企业强迫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人违法驾驶,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对企业相关负责人员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违法行为,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