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人居委提出的目标,到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8%以上,力争大气各项污染物浓度全面达到世卫组织空气质量准则的第二阶段过渡目标值(PM2.5年均浓度25微克/立方米)。
● 港口 船舶
推进建立珠三角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强制进入控制区的船舶使用低硫油,推广使用LNG燃料。
● 非道路 移动机械
推广使用LNG或电动非道路移动机械,逐步提高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例如,在政府工程项目中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装载机选用LNG或电动工程机械的比例不低于30%。
● 餐饮 油烟
3个炉头以上饮食经营场所安装在线监控装置,逐步在全市禁止销售油脂分离度低于95%的吸油烟机。
● 工业源
燃气电厂全面开展低氮燃烧器升级改造或烟气脱硝改造,柴油和生物质燃料锅炉全面改用燃气或电。
● 机动车
逐步淘汰老旧汽油车和柴油车,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汽车,至2020年,力争柴油车总量控制在30万辆以内,新能源车辆达到12万辆以上。
● 挥发性 有机物
至2020年,涂装工艺全面使用低挥发性涂料,清洗工艺重点行业使用低挥发性清洗剂比例不低于30%,涂料、油墨、医药及化学品制造业生产过程溶剂回收率达到90%以上,重点企业安装VOCS在线监测系统。
● 扬尘
使用全封闭新能源泥头车淘汰替代老旧泥头车,实现重点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实时监控。2020年底前,全市降尘监测结果控制在2.8吨/平方公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