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府近日在北京面向15家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成功招标发行今年第一批海南省政府一般债券81亿元,所募集资金将重点用于高速公路建设、棚户区改造等重大项目建设和偿还部分债务本金。这也是海南省首次自主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过去,海南省地方政府债券多由中央财政部门代理发行。今年起实施的新《预算法》,正式赋予了省级政府举债权限。海南此次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包括:3年期债券8.1亿元、5年期债券24.3亿元、7年期债券24.3亿元、10年期债券24.3亿元,利率分别为2.92%、3.24%、 3.53%和3.61%。
海南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自主发行债券的成功,拉开了海南省政府债券自发自还工作序幕,对防范债务风险、降低融资成本、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等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