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青海省各治超成员单位按照“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总体要求,扎实深入开展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省车辆超限率控制在3%以内,公路基础设施得到有效保护,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切实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全省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在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中,全省交通路政、运政部门加强路面治理,强化源头监管,严厉打击超限运输违法行为;各级公安交警部门依托固定治超站、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等,联合交通路政等部门严厉打击超载、无牌无证、强行冲卡、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形成路面治超高压态势。全年投入路政执法人员 94951人次,查处超限车辆4107辆,卸货5874吨;公安交警部门投入治超警力35934人次,查处超载违法行为22017期,记分处理14830 人。
同时,加强源头管理。工商部门加强对无照经营企业、非法改拼装货运车辆的监管。国土部门加强辖区砂石料场、矿产开采区的管理,取缔非法采挖砂石点、非法堆煤厂,严把货物源头开采关。安监部门加强对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对存在违规装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督办整改。西宁市依法取缔辖区违法煤炭经营销售点213家,有效减轻了海东、黄南等地区路面治超压力。各级交通运政部门对全省公示的251家重点货运源头单位采取重点派驻、巡查等方式加强监管。西宁、天峻、大通等地运管部门,对整改后仍存在超限超载车辆的货运源头单位依法处罚53起,对3家货运物流公司暂停车辆新增业务并降低企业质量信誉等级,将15辆违法超限超载车辆、12名驾驶员列入“黑名单”管理,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了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
此外,各地交通部门还采取路政巡查、设立农村公路交通综合整治点等措施,加强农村公路治超工作,并在省交通运输厅的支持下,对全省170条农村公路设置了239处限高限宽设施,有效保护了农村公路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