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2014年12月1日开始,全国各地车管所将建立动态称重检测管理系统,要求车辆自重不得高于(或低于)车辆公告中整备质量3%,对于不符合公告中“整备质量”要求的车辆将不予上牌,国家将在源头上严控专用车超重现象。请各地经销商做好库存车处理工作。
2、“产品一致性”管理日趋严格,与《公告》不一致或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产品,今后将很难上户。也请经销商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参照符合《公告》照片及参数订车,避免因与《公告》不符而造成的上不了户问题。
3、近期各地车管所对主挂不匹配、小马拉大车管理严格,请经销商在签订合同中注意牵引车和挂车总质量吨位。
4、国四排放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时间仅剩1个多月,尤其在国内很多地区国三车早已不允上户,请各位经销商做好国三车在最后1个月时间内的销售处理工作。
5、2006年11月1日后所生产的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凡没有加装紧急切断装置的,必须在2014年12月31日前联系厂家加装紧急切断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