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日,成都市发改委联合成都市环保局、成都市财政局发布《关于成都市机动车尾气排放简易工况法社会化检测试行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从2013年12月1日起试行两年。凡采用简易工况检测法检测机动车尾气排放的,其收费标准为:轻型汽车(最大总质量<3.5吨)40元/车·次;中型汽车(3.5吨≤最大总质量≤10吨)50元/车·次;大型汽车(最大总质量>10吨)70元/车·次。
此次收费主体为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机构,收费范围为采用简易工况法检测尾气排放的在成都市辖区内登记注册的机动车辆,以及申请委托成都市车管所安全检验的非成都籍机动车辆。
与此同时,还公布了其收费有关减免政策。根据通知,凡成都市辖区内登记注册的机动车辆,采用简易工况法进行尾气排放检测的,在试行期间暂免收取机动车尾气排放简易工况法检测费,相应免收的费用由成都市政府对各检测机构给予财政专项补贴。凡申请委托成都市车管所安全检验的非成都籍机动车辆,采用简易工况法进行尾气排放检测的,应按照本通知试行收费标准收取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收费。
根据通知,对检测不合格需要进行复检的,首次复检不收取检测费用,第二次及以上的复检,按本通知试行收费标准的50%收费。车辆复检的检测费,不纳入财政补贴范围。
成都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试行收费标准出台,12月1日起试行两年:
时间:2013年12月1日起试行两年
标准:
轻型汽车(最大总质量<3.5吨)40元/车·次
中型汽车(3.5吨≤最大总质量≤10吨)50元/车·次
大型汽车(最大总质量>10吨)70元/车·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