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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交通新规7月实施 解读三项变化

2013-07-01 09:49:50

  从2013年7月1日起,驾车上下班的市民要对成都市目前的交通管理有个新的认识了。除了已经实施了9个月的二三环区域尾号限行方案将在7月后继续实施外,遇到校车时合理避让也是必修课,否则很可能遭遇处罚。

  今年1月1日公安部123号令和124号令实施后,成都地区也出炉了不少配套的交管方案。7月1日,部分新的交通规定将开始实施。记者联合成都市交管部门,对这些规定进行了盘点。

  其中,已经实施了9个月的二三环区域尾号限行方案,将继续保持;7月1日起,凡不满足国Ⅳ排放标准要求的柴油汽车和重型汽油汽车、不满足国Ⅴ排放标准要求的重型气体燃料汽车不得上牌。

  此外,校车管理也有新规定。面包车“改造”而成的粗糙校车,校车司机具有犯罪和违法记录,社会车辆在校车后方不按规定行驶等,7月1日起都将被顶格处罚。

  限行:二三环继续限号5年内保持现状

  根据成都市交管局日前发布的《关于继续实施二三环路之间区域汽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自7月1日起,尾号限行交管措施继续施行,每个工作日的7:30—20:00,所有“川A”及外地籍号牌汽车在二环路(含二环高架路和底层道路)与三环路(含)之间区域内所有道路行驶,需要遵守尾号限行规则。

  此次《通告》有效期不超过5年,但交管局可根据道路交通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交通限行管理的区域、时段和尾号限行规则,并提前向社会通告。

  提醒:二环高架也限号,违禁罚100元记3分

  “继续实施尾号限行,能够有效削减交通出行总量,减少汽车尾气排放,符合现阶段成都道路交通实际。”交管局民警说,为了使交管措施保持连续性和便于市民记忆,“其限行范围、时间、规则不变。”

  和去年10月施行的限行规则一样,限行车辆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分为5组。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如果恰逢星期六、星期日而变更为工作日的,按对应工作日实施“尾号限行”。

  按照《道法》和此前尾号限行通告,违禁驶入车辆,将被罚款100元、记3分。二环路高架路和底层道路,也纳入限行范围。

  校车:“面包”改造校车顶格“逗硬”处罚

  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获悉,从7月1日起,交管部门将对校车上路行驶加强管理。面包车改造而成的粗糙校车,校车司机具有犯罪和违法记录,校车外观和停车牌未到位……7月1日起,这些违法违规行为都将被顶格“逗硬”处罚。

  “交管局部门对运行校车施行严格管理,对未取得新式校车标牌或驾车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将一律扣留机动车,并将对驾驶人进行顶格处罚,追究并通报相关单位和学校的责任。”交管局民警介绍,未通过新规检验的“老校车”应尽快加装相关安全装置并接受审验。

  提醒:审验合格才能上路,社会车辆注意避让

  民警介绍,目前成都市登记在册运行的校车共260多辆,其中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并获交警部门核发校车标牌的不到一半。同时,全市共备案校车驾驶人231名,还有30多辆运行校车的驾驶人没有取得驾驶资格,属于“不合格”驾驶校车。“希望这些车辆和司机尽快通过审验,合法上路。”

  此外,从7月1日起,社会车辆在道路上行驶,也要遵守避让校车的各种规定,校车路边上下学生时,后方车辆也应停车避让,不得随意超车。

  黄标车:成都入国Ⅴ时代柴油车不达国Ⅳ禁上牌

  从7月1日起,成都市环保局、市交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成都市实施国家机动车排气污染物阶段性排放标准的通告》将开始实施。

  届时,成都重型气体燃料汽车成为成都实施国Ⅴ标准的第一种类型的汽车。

  《通告》称,自2013年7月1日起,凡不满足国Ⅳ排放标准要求的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柴油汽车)和重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重型汽油汽车)、不满足国Ⅴ排放标准要求的重型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汽车(重型气体燃料汽车)不得销售和注册登记。

  对不符合《通告》规定排放标准,未列入环保公告的汽车,交管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外地转入成都地区的汽车,参照成都新车注册登记的有关规定执行。

  提醒:7月起违规车禁售,今日最后登记机会

  对于已经上牌但不符合《通告》规定的车辆,成都市环保部门回应,会按照“新车新标准、老车老标准”的管理原则,已上牌车辆不受影响。

  同时,机动车销售企业应于7月1日起停止销售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车辆。

  “我才买的新车,不符合7月1日执行的新标准,怎么办?”市民章先生提出疑问。为方便这部分车辆登记上户,除工作日正常服务外,本周末,成都车管所(位于犀浦)和北新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位于新都)还将推出周末延时服务,受理机动车登记注册业务。

作者:李鑫 来源: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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