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根据2013年全省治超工作总体安排,积极落实政府、企业治超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经研究决定,对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注册登记的市区内27家重点货源单位,实施源头治超工作,并作为邯郸市2013年度第一批重点货源单位向社会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公示要求各货源单位要切实履行源头治超工作职责,严把货物装载关、车辆称重关、车辆出厂关,确保出厂车辆无超限超载行为。同时,各治超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在治超工作中的职责,强化对货源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遏制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