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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7月1日起实施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2013-06-25 09:18:53

  7月1日起,新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机构必须建立和公布本单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报告电话、举报电话。根据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转发交通运输部的通知,这项规定出自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作者:马婷 陈冠锦 来源:新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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