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文章

点击收起

道路危货运输经营者须有5辆以上专用车

2013-04-18 10:21:47

  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应拥有自有专用车辆(挂车除外)5辆以上,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的应自有专用车辆(挂车除外)10辆以上;应拥有自有或者租借期限为3年以上,且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新修订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简称《规定》)7月1日起实施。

  《规定》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专业车辆设备管理、运输环节、监督检查、法律责任进行了细化。

作者:孙英利 来源:中国交通报
生成海报
长按海报保存到手机,分享。
新闻反馈与咨询
查看更多车型,去精确找车
咨询看车
点击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