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州市交巡警支队获悉,6月25日起,福州市三环路及其以内道路将全面限制载货、载客汽车通行,以确保市区道路安全畅通。
市区通行极易造成严重交通事故
对于此次警方在三环内全面限货的大动作,记者采访了市交巡警支队相关负责人。据介绍,货运车辆的特点是车身大、载质量大且常超载,对城市道路破坏严重。重中型货车特别是渣土车,携带大量灰尘甚至滴撒漏,外加乱鸣笛、发动机噪音及车辆尾气等问题,严重影响我市环境卫生。今年2月至5月,12345网站就收到36个要求中心城区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通行的投诉件。
警方表示,从交通管理角度来看,货运车辆驾驶过程中存在视觉死角,在市区通行极易造成严重交通事故。警方数据显示,2011年我市货运车辆发生致死致伤交通事故(一般程序处理)167起,造成47人死亡、184人受伤。今年1月至5月,货运车辆便造成交通事故74起,造成21人死亡、28人受伤。
据悉,近年来原处于二环沿线周边的涉及民生运输集散地已陆续迁往三环外,如蔬菜水果、物流、水产品、副食品等大型批发中心已搬迁至闽侯、马尾等地,大型货运汽车可以做到“不进城”。警方表示国内许多城市早已开始倡导夜间运输模式,货运车辆只允许在夜间进入城区使用道路是交通管理的趋势。
载货、载客汽车限行办法
记者了解到,此次对载货载客车辆限行分两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即日起至25日,为宣传教育劝导阶段;第二阶段从25日起,严查严处闯禁行。
重中型载货汽车限行规定:二环路(含)以内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三环路全线(含)和二环路与三环路之间道路7时~21时禁止通行;江滨大道、闽江大道、南江滨大道、南江滨休闲路、水岸名居口南侧通道、金榕南路、金祥路、凤冈路、东山路等9条道路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24小时通行规定不变。
轻型载货汽车限行规定:二环路(含)以内道路7时~21时禁止通行。
轻型自卸货车限行规定:三环路(含)以内道路7时~21时禁止通行,其中江滨大道24小时禁止通行。
外地轻型货车限行规定:三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但允许通过三环路借道过境。
大型载客汽车通行规定:车身长大于等于6000mm或者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的载客汽车,公路客运、旅游客运等营运大型载客汽车进出市区至客运场站的,二环路以内道路按指定路线通行,二环路以内其他道路禁止通行;禁止大型载客汽车上二环路高架桥(除尤溪洲高架桥和鹤林高架桥外)通行。
禁货限行实施后,警方将加强全市路面管控,限行车辆闯禁行将按照“违反禁令标志或者禁止标线指示”处以150元罚款并扣机动车驾驶证3分的处罚;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将被处以15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