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29日从市交警支队获悉,从即日起到年底,邢台市将开展报废车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已达到使用年限、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全部淘汰。
开展报废车专项整治行动,旨在以“还邢台青山绿水,走生态发展之路”战略为着力点,全面落实《市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有关目标要求,强力推进到期机动车强制报废工作,确保市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据了解,市交警支队专门成立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依据法律划定了包括微型货车、轻型货车、中型货车、大型货车、重型货车、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厢式货车、专项作业车、微型、小型、中型、大型客车等车辆报废范围。
在具体实施阶段,市交警支队将加大国省道路、城市道路、城乡结合部、县城、乡村道路24小时动态管控力度,对报废车上路行驶的,坚决做到发现一辆、查处一辆、强制报废一辆,依法对其驾驶证予以吊销,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同时,将每月的1日、10日、20日确定为全市集中整治报废车统一行动日,组织各县市、城区大队开展大规模异地用警活动,严厉打击报废车上路违法行为。另外,车管所将严格办理车驾管业务,及时公告临界到期报废的机动车,并在办理车驾管业务时及时送达《机动车临界报废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