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赣州会昌警方依法查处一起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案件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连日来,赣州会昌警方持续对辖区各类重点隐患,开展摸排管控工作,发现司机谢某(外省籍)在明知自己无运输许可证等;相关资质的情况下,依然驾驶集装箱式货车,违规装载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经现场清点车内共装载各类烟花爆竹654箱。
经查,谢某为赚取高额运费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车辆不具备危化品运输资质的情况下,依然驾驶货车装载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
目前,因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违法行为人谢某已被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