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2日,扬州市交巡警支队发布通告,分别对载货汽车、机动及电动三轮车、二轮摩托车,划出了禁行区域。3月18日起,非市区载货汽车、二轮摩托车将不得驶入禁区,机动及电动三轮车也不再可以在市区任意行驶。
市交巡警支队秩序管理大队负责人表示,扬城旧的机动车禁区是2003年设置的,内容较为简单模糊,在货车方面仅对外地货车进入城区进行了限制,没有现版禁区设置如此细致。
上述三类车辆禁区具体范围是什么?货车确需驶入禁区怎么办?市交巡警支队秩序大队负责人就此进行了解答。
载货汽车 市区内货车分三类禁行
问:行驶证登记住址不在扬州市区的载货汽车如何通行?
答:禁止驶入沙湾中路、沙湾北路、万福路、五台山路、运河北路、江平东路、扬子江北路、蜀冈西路、润扬北路、润扬中路、开发西路、开发东路、运河南路、运河东路围成的区域以内道路(不含以上道路)。
问:行驶证登记住址在扬州市区的载货汽车如何通行?
答:根据不同核定载质量分别对应不同的禁行区域:
核定载质量5吨(含)以上的载货汽车,禁止驶入沙湾中路、沙湾北路、万福路、五台山路、运河北路、江平东路、扬子江北路、蜀冈西路、润扬北路、润扬中路、开发西路、开发东路、运河南路、运河东路围成的区域以内道路(不含以上道路)。
核定载质量2吨(含)以上的载货汽车,禁止驶入江阳西路、江阳中路、江阳东路、运河西路、江都路、竹西路、黄金坝路、上方寺路、友谊路、江平东路、扬子江北路、蜀冈西路、润扬北路、润扬中路围成的区域以内道路(不含以上道路)。
核定载质量1吨(含)以上的载货汽车,禁止驶入邗江北路、邗江中路、江阳中路、江阳东路、解放南路、解放北路、江都路、五台山路、漕河东路、漕河西路、友谊路、江平东路、扬子江北路、平山堂西路围成的区域以内道路(不含以上道路)。
核定载质量1吨以下的载货汽车,禁止驶入大学北路、大学南路、江阳中路、渡江南路、南通东路、泰州路、盐阜东路、盐阜西路、淮海路、四望亭路围成的区域以内道路(不含以上道路)。
此外,所有载货汽车禁止驶入平山堂东路、长春路。
行驶证登记地址不在扬州市区的货车或登记住址在扬州市区的5吨以上(含5吨)货车及机、电三轮禁行范围
行驶证登记住址在扬州市区的2吨以上(含2吨)货车禁行范围
行驶证登记住址在扬州市区的1吨以上(含1吨)、2吨以下货车禁行范围
行驶证登记住址在扬州市区的1吨以下货车禁行范围
非苏K阿拉伯数字的二轮摩托车禁行范围
禁区驶入
重点工程车可办通行证
问:确需驶入上述各类禁行区域的载货汽车怎么办?
答:无特殊理由行驶证登记住址不在扬州市区的载货汽车,一律不得进入上述各类禁行区域;
因重点工程需要以及关系国计民生的菜篮子工程和用于公共设施、工程抢修的行驶证登记住址不在扬州市区的载货汽车,确需驶入上述各类禁行区域以内道路,经审核批准后可办理“汽车通行证”;
行驶证登记住址在扬州市区的载货汽车,可凭合法有效的手续,提前到各通行证办证点办理“汽车通行证”。
问:还有什么其他规定?
答:遇有公安机关实行临时道路交通管制时,所有车辆驾驶人员须服从路面执勤民警的指挥和管理,已经核发的“汽车通行证”在交通管制区域内停止使用;
行驶证登记住址在扬州市区,且核定载质量5吨以下的载货汽车,在上述各类允许通行的区域以内道路通行时,须按规定避让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