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路政局养路费征稽处副处长李公科表示,本次返还养路费工作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两个阶段均通过工行银行卡返还,不返还现金。
如果车主在2009年5月4日到9月30日期间错过了前往养路费征稽部门通过POS机刷卡返还,交通部门将对未能按期办理的适当延长时间至2009年12月20日,12月20日后不再办理养路费返还。此外,在今年以前过户的“二手车”要先办理养路费过户才能进行养路费返还。
集中返还方便车主领费
李公科介绍说,为了方便机动车所有人领取返还的养路费,交通路政部门在保证返还准确率和成功率的前提下,将在返还第一阶段利用工商银行独家发行牡丹交通卡的优势对车主进行养路费集中返还。李公科解释说,养路费征稽机构将向工商银行提供个人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应返还养路费金额的电子数据资料,由工商银行通过计算机系统,按照车主身份证号码自动寻找车主的牡丹交通卡账户,将应返还养路费直接转账至其牡丹交通卡账户。
李公科介绍,对符合集中返还条件但不愿采用集中返还方式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于2009年4月15日16时前,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各养路费征稽所点变更返还方式。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登记变更后将通过POS机刷卡返还,未登记变更的均采用集中返还方式。
记者了解到,根据养路费征稽部门统计,在第一阶段集中返还养路费期间,符合条件的机动车约为110万户,占应返还养路费机动车总户数196万户的56%。采用集中返还,车主足不出户即可收到返还的养路费,既方便了车主,又减轻了养路费征稽机构窗口的压力。
通过工商银行卡返还
李公科介绍,从今年5月4日至9月30日,北京市交通路政部门将对未能通过银行转账集中返还的个人、单位车辆,以及同一名下拥有多辆机动车的市民进行人工返还。由于涉及车辆仍然较多,交通部门在第二阶段将按照车牌尾号分号、分时间在各养路费征稽机构窗口办理返还业务。
李公科表示,本次养路费返还两个阶段都是通过工商银行银行卡转账,不返还现金,第二阶段由养路费征稽人员通过POS机直接返还到车主银行卡中。采用银行转账划款,车主可随时在工商银行ATM机上提取现金,减少了机动车车主到养路费征稽所点排队等候时间,避免了直接发放现金过程中的风险,提高了效率。
■操作流程
第一阶段对个人机动车集中返还时间:4月16日到4月30日
办理对象:主要针对持有牡丹交通卡的机动车所有人,且同一户名下不超过两辆机动车,而且已经正常缴纳了养路费。
办理程序:车辆所有人在办理返还时无需提供任何手续,工行将根据市交通部门提供的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返还金额,通过银行系统,按身份证号自动
寻找机动车所有人的牡丹交通卡,利用工行转账系统将应返还养路费划转至机动车所有人名下牡丹交通卡。市民可于2009年5月15日后登录北京市路政局养路费征稽机构网站查询到账信息。同时可查询工商银行卡对账单或致电95588查询。
第二阶段按车牌尾号办理退费时间:5月4日到9月30日
办理对象:在此阶段办理养路费返还的车主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对于未能通过银行转账返还的个人、单位,以及同一名下拥有多辆机动车的车辆所有人。
办理程序:私家车车主办理养路费返还需提供机动车所有人第二代身份证、工商银行卡、机动车行驶证及本人签字原件和注明联系电话证件复印件,到养路费征稽机构办理返还手续。他人代办养路费返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养路费征稽机构审核机动车所有人证件无误后,可通过银行POS机直接返还相应养路费划至卡中。
机动车所有人为公户,需持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财务专用章并载明本单位开户银行、行号、账号及联系电话的单位介绍信,可到各养路费征稽机构代办点办理相应返还手续。
■答疑
无交通卡需在4月1日前申办
问题:没有牡丹交通卡的怎么办?
答:对于持有北京地区机动车辆驾驶证,但尚未申领牡丹交通卡的机动车所有人,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驾驶证于2009年4月1日前到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免费申领新版牡丹交通卡,并在拿到卡后及时办理启用。
凡未采用集中自动返还养路费的,将采用工商银行POS机刷卡返还。未持有工商银行银行卡的机动车所有人,请于2009年4月30日前持本人身份证件到工商银行各营业网点申请办理牡丹灵通卡。
新版交通卡优先返还
问题:返还费用的卡范围是什么?有优先顺序吗?
答:集中自动返还阶段,将按照下列优先顺序进行:
1.已经启用且状态正常的新版牡丹交通卡(卡号以622237、622238、622239开头);
2.卡号以955881、020042开头的金融功能正常的旧版牡丹交通卡;
3.卡号以001029开头的凸字卡号旧版牡丹交通卡。
二手车先办养路费过户
问题:购买的二手车,还没有过户怎么办?
答:凡2008年12月31日之前已在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本市内过户而未办理养路费过户手续的机动车,请机动车所有人务必于2009年3月31日16时前持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到北京市路政局养路费征稽机构办理养路费过户手续。因逾期办理产生的相关责任需由机动车所有人自行承担。
奥运未限行不退养路费
问题:奥运期间持通行证件车辆是否返还应减征养路费?
答:奥运期间持通行证件,不受单双号行驶限制或停驶的车辆不再返还养路费。对2008年10月11日后每周停驶一天的机动车返还应减征的养路费。
名下百辆车可电话预约
问题:同一户名下拥有超过100辆机动车,是否可电话预约办理?
答:为方便机动车所有人,减少排队等候时间,对同一户名下超过100辆机动车的,可通过电话预约办理时间,但不是必须使用电话预约这种方式。
名下超两车要刷卡办理
问题:如果同一名下超过两辆机动车的,采取什么方式返还应减征的养路费?
答:同一名下拥有两辆以上机动车的,其车辆所有权或使用权变动概率较高,为保证养路费返还的准确性,我们只对同一名下不超过两辆车且均正常缴费的实行集中自动返还,超过两辆机动车的需到养路费征稽所点通过POS机刷卡办理返还。
一车有欠费须先补缴
问题:如果同一名下拥有两辆机动车,其中一辆机动车欠缴养路费,另一辆是否可以返还养路费?
答:同一证件号码名下机动车有欠费的,先行补齐欠费后再办理养路费返还手续。养路费征稽机构将核定所有人名下机动车的应补缴金额和应返还金额,如应返还金额大于应补缴金额的,将返还差额,反之需补缴欠费。
人车常在外地退费分三种
问题:如果车辆和车主常年在外地,如何返还应减征养路费?
答:这分为三种情况:
1.因车辆长期在外地使用,如未在北京缴纳养路费的,则不予返还。
2.限行期间调驻外地使用的,如已在本市养路费征稽部门办理了调驻手续,则办理调驻手续时已将应减征的养路费进行了抵扣或返还。如未在本市养路费征稽部门办理调驻手续,其养路费已缴至2008年12月31日的,可办理养路费返还:凡具有工行北京分行核发的牡丹交通卡的机动车所有人,养路费征稽部门将通过工行将应返还的养路费自动划转至其牡丹交通卡账户;如车主未办理牡丹交通卡又无法亲自办理养路费返还的,可委托他人代办。但代办时需提供工商
银行银行卡、车辆所有人及代办人的二代身份证、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3.车辆于限行期间从外地调回本市的,如已在本市养路费征稽部门办理调回手续,则按实际受限行影响的时间核定应减征的养路费。如未在本市养路费征稽部门办理调回缴费的,则不予返还养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