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道路交通拥堵,优化交通组织,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决定自2024年11月18日零时起,优化调整广佛新干线货车限行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整广佛新干线货车限行措施
(一)广佛新干线(广州西环高速至广佛江珠高速段),每天7时至10时、17时至20时,禁止重型货车通行。
(二)广佛新干线(广佛江珠高速至桂和路段),每天7时至10时、17时至20时,禁止中、重型货车通行。
二、本通告的货车包括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挂车。其中,中型货车指车长大于或等于6000mm的载货汽车,或者总质量大于或等于4500kg且小于12000kg的载货汽车;重型货车指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2000kg的载货汽车。
三、多用途货车(皮卡车)、新能源轻型货车、新能源微型货车以及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新能源中型货车,在南海区通行除高峰期(7时至10时、17时至20时)以外不受限制。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在南海区通行参照轻型货车管理;符合上述外廓尺寸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在南海区通行不受限制。
四、确须在上述道路限行时段行驶的货车,通过“交管12123APP”向佛山南海交警部门申领货车电子通行码,在规定时间和区域路段通行。
五、本通告自2024年11月18日零时起施行,有效期5年。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本通告解释权由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