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青岛西海岸新区城市发展需求,现将危化品运输车辆限定通行区域予以公布,通告如下:
一、限定通行区域
1、江山北路以东(黄河东路至淮河东路,不含该路段)、黄河东路以北(江山北路至澎湖岛街,不含该路段)、澎湖岛街以西(不含该路段)、淮河东路以南形成的封闭区域。
2、红柳河路(昆仑山北路至千山北路),千山北路(红柳河路至淮河东路),淮河西路(昆仑山北路至江山北路),淮河东路(江山北路至澎湖岛街),前湾港路(昆仑山南路至前湾港西门),同江路全路段,汉江路(疏港高架路交汇处至连江路),昆仑山北路(胶州交界处至淮河西路),昆仑山南路(淮河西路至齐长城路),江山北路(淮河西路至黄岛东收费站),珍珠山路全路段,连江路(汉江路至长江东路),长江东路(连江路至新港山路),新港山路(长江东路至漓江东路北辅道),漓江东路北辅道(新港山路至九龙山路),茂山路全路段。
二、其他事宜
(一)限定通行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
(二)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辆限制通行区域按照政府相关部门通告为准。
(三)因生产、生活等需求确需进入禁止(限制)通行区域的,应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按通行许可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申请方式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为准。
(四)本通告发布后,之前发布的通告内容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咨询电话: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黄岛大队(简称“开发区大队”)0532-66581720。
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24年6月1日0时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