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临高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临城主城区货车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车辆限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临高县临城镇主城区道路交通环境,提高道路通行效率,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创造整洁亮丽、秩序井然、环境优美的生态宜居城市,争创省级文明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临高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对临高县临城镇主城区部分路段中型(含)以上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车辆采取限制通行时间的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
中型(含)以上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轮式自行机械车、低速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农用车等车辆,新能源车除外。
二、限行区域:
临城镇:解放路、礼贯北路、文明路、江北路、江南路全路段;跃进路部分道路(一号桥至东英三角池)。
三、限行时段:
中型(含)以上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早上6:00至晚上22:00,在限行区域内禁行。
低速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农用车、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在限行区域内全天候禁行。
四、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指定路线通行:
临城地区:1、临美路→二环路→新桥南路;2、临美路→二环路→临新路→跃进路→高山路→临调路;3、G360文临公路→二环路。
通行时间:晚上22:00至次日早上6:00
除指定通行路线外,临高县临城镇主城区其它道路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
五、限行区域范围内的企业、物流公司使用的中型(含)以上货车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符合环保、安全相关要求的,由使用单位凭相关手续向临高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提出申请,经审核备案后,依照核发的通行证件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六、因生产生活需要,确需进入限行区域的中型(含)以上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提前十个工作日携带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三者强制保险单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货物运销合同)向临高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地址:临高县临城镇临新路222号)提出备案审批申请,经备案审批后必须严格按照指定时间、线路行驶,做到加盖蓬布,密闭运输,严禁遗洒、飘散载运物。
七、请广大驾驶人严格按交通标志指示行驶,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抢险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八、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临高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九、本通告自2023年7月27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