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东部新区重点景区道路大中型货车车辆限制通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成都东部新区重点景区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等相关规定,结合区域道路交通实际,决定在成都东部新区中心城区及重点景区道路,对大中型货车等车辆进行限制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牵引车;大型货车;重型、中型全挂、半挂汽车、列车;大、重、中型专项作业车;工程车;危化品运输车。
二、限制通行区域:三岔湖环湖西路(董家埂镇龙口村老灌山以北至三岔湖环湖北路交叉路口)、三岔湖环湖北路(三岔湖环湖西路路口以东至三岔街道场镇口)、三岔湖环湖东路(三岔街道场镇口以南至董家埂镇库沿村金瓜瓢大桥以西桥头处)、三岔湖环湖南路(董家埂镇松林坡西端至董家埂镇松林坡东端)。
三、限制通行时段:每日6时至22时。
四、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抢险救灾车、军车等特种车辆及市政车辆作业期间不受禁行规定限制。
五、因重要生产生活需要,确需经限行时间路段通行的,请向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交通警察支队预约申请(地址:成都市东部新区三岔街道望湖南街182号;电话:028-27261122),经核实后按照约定时间路段通行。
本《通告》自2023年7月27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结合电子监控抓拍、现场查处等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