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和改革委联合印发《辽宁省进一步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实施方案》,2023年6月起,辽宁省将采取差异化组合收费措施。部分高速费直降50%,涉及集装箱、大件运输车。
第一:分出入口、分车型(类)实行差异化收费。
该类政策主要针对进出港口指定收费站的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
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辽宁省将对进出营口港(鲅鱼圈收费站)、大连港(大连港收费站、大连湾收费站)、锦州港(锦州收费站)、盘锦港(辽东湾收费站)、丹东港(东港收费站)、绥中港(前卫收费站)和葫芦岛港(葫芦岛东收费站)且安装ETC的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实施通行费收费标准的5折优惠。
第二:分路段、分车型(类)、分方向实行差异化收费措施。
该类政策主要针对大件运输车辆。
2023年6月1日至2026年10月(具体时间以京哈高速改扩建项目通车试运营时间为准),辽宁省对长深高速阜新北枢纽至三十家子省界路段,去往北京方向的6轴以上ETC大件车,将以6轴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的5折为基数,每增加1轴线在基数增加1.35元/车公里基础上实施1.65折通行费优惠,以增加20轴线封顶。
第三,采取分出入口、分路段差异化收费措施。
类政策主要针对沈吉高速抚顺收费站至抚顺东收费站往返通行的ETC车辆。
对通过该段路程且安装ETC的全部车辆实施通行费收费5折优惠。执行期为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