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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13年春节货车将不再享受高速免费

2013-01-21 06:17:16

  按照往年惯例,除超限车辆外,绝大多数的货车在春节期间指定时段内通行山东省高速公路可以与客车一样享受免费优惠。记者在胶东市公路局了解到,2013年春节货车将不再享受高速公路免费通行

  2012年,为方便人民群众春节出行,山东高速集团所辖高速公路于1月22日(农历腊月二十九)20时至1月23日(农历正月初一)20时(以出口时间为准)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免费期内,收费站入口车道按正常发卡,出口车道收回通行卡并免费放行。超限10%以上的货运车辆,仍按规定收费。

  据了解,此项春节期间免费通行高速公路的政策已经在山东省实行了多年,除了超限10%以上的货运车辆,绝大多数的司机可以免交通行费行驶在山东省境内的高速公路上。市境内荣乌高速、沈海高速等重点高速路段一直按此规定执行。

  日前,交通运输部宣布,继去年国庆长假后,高速公路小客车免费通行政策在春节期间将继续实行。从2月9日0:00开始到2月15日24:00,对小型客车(7座及7座以下)免收通行费。国家相关部委同时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得擅自扩大免费车辆种类。因此,今年春节期间,除小型客车(7座及以下)外,货车等其他车型将不再免征车辆通行费。

作者:管丽娟 来源:胶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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