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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3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商务部联合印发《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在2026年全年内,对淘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型、重型营运货车并更新为国六或新能源车的车主,以及直接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的用户,给予由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的资金补贴,其中优先鼓励换购电动货车,车主向所在地市级交通运输部门申请,审核通过后按月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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