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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8月1日起全面实施柴油车国IV标准

2014-07-31 09:05:25

  安徽合肥市环保局发布通告称,自8月1日起,销售、首次注册登记的新购柴油车必须符合国Ⅳ排放标准。不符合标准的,公安车管部门不予办理入户上牌手续。

国IV排放标准

  国IV排放标准

  环保部门提醒车主,所购买的车辆必须是带有净化装置的国Ⅳ标准柴油车。届时环保部门将会同公安车管部门对新入户柴油车进行查验,未达到要求的不予办理入户手续。在8月1日前已购买但未办理注册登记的国Ⅲ标准柴油车,可在9月1日前凭8月1日前开具的车辆购车发票等材料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作者:卡车小伙 来源:卡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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