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企业改变召回态度
东风汽车3月5日发布召回公告称,今年3月7日到明年3月6日召回在2006年到2010年间生产的天龙DFL4230A1系列、DFL4230AX2系列和DFL4251A2系列的7882辆存在制动管路安全隐患的牵引车。
东风汽车承诺“对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空压机至干燥器之间的管路,并对制动系统相关零部件进行检查,以消除隐患。”消息一出,业内外表示欢迎的声音不绝于耳。
虽然2013年伊始,已有两家知名卡车企业召回了缺陷产品,但自2004年《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颁行后至2012年末的8年间,中国卡车企业没有进行过一次召回,这并非因为中国卡车的品质达到了完美无缺的境界,而是因为卡车企业普遍对召回心怀疑虑,担心一旦召回将会对产品和品牌造成难以挽回的负面影响。
“这种心态产生了不良的后果。”谭秀卿说,“因为需要召回的情况一般是大批产品中广泛存在着某种相同的设计或技术性问题,此种问题一般也不是更换一两个配件就能解决的。如果召回,则问题很容易解决;如果不召回,只能靠维修服务站零敲碎打地进行不彻底的维修。这种不彻底一方面表现在不能解决所有缺陷卡车的问题,另一方面经过修理的缺陷卡车也很难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过一段时间可能复发。”
缺陷卡车不召回,就成了卡车企业的慢性病,在用户长期的忍耐和不满中消耗着企业信誉、产品口碑和品牌影响力。“在权衡利害后,卡车企业必将越来越倾向于主动召回。”谭秀卿说。
法规加严促使企业主动召回
有业内人士认为,2004年颁行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之所以未能促使企业主动召回缺陷产品,就是因为对隐瞒汽车缺陷和不主动召回缺陷汽车的企业处罚太轻,而去年10月22日公布、并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加大了处罚力度,使不主动召回缺陷汽车的成本大为增加。
在这方面,三菱扶桑重卡是一个典型案例。2004年,三菱重卡因相继发生轮胎脱落事故而被要求强制召回。其实在2000年前,三菱重卡已多次发生类似事故。最初,三菱对事故的解释是用户对轮胎维护不当,后又表示不确定是否存在设计上的问题。三菱隐瞒卡车缺陷和拒不主动召回的行为终于导致日本静冈、爱知、三重、名古屋、东京都等地方政府作出决定不再采购三菱重卡。之后,日本产品质量主管部门强制要求三菱召回缺陷产品,三菱卡车的声誉毁于一旦。从那之后的三菱重卡,可以用一蹶不振来形容,直到10年后的今天,三菱还在吞咽当时的苦果。
谭秀卿认为,今年1月1日起,法规的加严肯定是促成两起卡车召回的原因之一。但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企业对召回的态度发生改变,认识到了召回是一项利大于弊的行动。
呼唤更完善的召回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与卡车质量有直接关系的普通卡车用户,希望企业的召回举措能够更加完善。这种希望表现在两点:一是希望今后卡车企业主动召回时能够反应得更快一些;二是希望缺陷车召回覆盖的车型范围和生产时间范围能够更广一些,以使更多的用户安心。
谭秀卿表示,缺陷卡车主动召回在我国只算开了个头,万事开头难,在召回实施的过程中肯定会遇到很多不尽完善的地方。要使用户满意,卡车企业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