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令禁止未悬挂、不按规定安装号牌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这样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出,当事人将被扣12分并处200元罚款。然而,在法律法规面前,我市仍有不少环卫车辆没有按照规定就悬挂牌照就上路行驶,对此,市民质疑,环卫车辆到底是被谁赋予了如此“特权”?
近日,记者对株洲市四区多条主干道路进行蹲守,我们发现,无论是道路清扫车还是垃圾托运车,驰骋在路面上的大多数环卫车辆都没有按照规定悬挂车牌。紧接着,记者驱车跟随其中一辆无牌环卫车,从荷塘区行驶到了天元区。由于该车途经路线比较偏僻,一路上的行车道路较窄,弯道较多,但环卫车的速度可是一点都没有放慢。
令人吃惊的是,当该车行驶到石宋桥头时,该车驾驶员竟然无视红灯信号,径直而走。
除此外,记者发现,环卫车的违法行驶行为并不仅限在无牌车辆上,瞧,眼前这辆牌照为湘B40894的环卫车,行驶到石峰大桥与响田西路交汇的十字路口时,竟然无视交通法规直接逆行。对此,一些驾驶员认为,环卫车只悬挂前车牌不悬挂后车牌的方式,很有可能是在故意逃避交通违规行为所带来的处罚。
城管局:工作量大环卫车号牌遗落属正常!
然而,市城管局环卫管理科一名工作人员对此解释称,路面上行驶的环卫车之所以没有按照交通法规悬挂机动车号牌是有原因的:“一般老的环卫车就是没有机动车号牌的,有些车是因为号牌遗失了。”另外,记者了解到,截止目前,我市共有394辆环卫车,除了遗落号牌的车辆外,其余没有按照规定悬挂号牌与上牌费用支出存在一定的关系。
市城管局环境卫生管理科相关工作人员称:“要求上牌的购置税是按10%来计算的,财政补贴太大了,因为这不单纯涉及我们市区,还包括县里面。”
环卫车作为特种车辆,更应当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得随意闯红灯及违章逆行,为了改变全市县区环卫车无牌,无证,无保险,乱停,乱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现状,我市交警部门从1月15号起至3月31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卫车集中整治行动。昨天,城市四区交警在辖区同时展开了专项查处行动。
上午七点左右,天元交警大队在长江广场拦下了一台环卫车,车辆前后均没有牌照,且驾驶员无法出示车辆行驶证。随后交警又拦下一台环卫清扫车,驾驶员无法提供行驶证外,也未随身携带驾驶证。接下来交警拦停了眼前这台环卫垃圾清运车,该车同样没有按照规定悬挂牌照。虽然驾驶员持有临时牌照,但交警却发现,该证早在去年九月就已经过期。
在检查中,环卫车驾驶员在面对交警部门的执法检查时,大多都显得有些不以为然。与此同时,荷塘区、芦淞区、石峰区交警部门均在辖区开展环卫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一上午四区交警部门共查获无牌无证环卫车近20辆。
据了解,今年来,市车管所对全市环卫车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数据显示,我市共有环卫车辆394台,在公安部门注册登记的仅89台,其中荷塘区53台都没有在公安部门登记注册,芦淞区共有52台,注册登记的仅有23台,天元区共有52台,注册登记的为21台,石峰区共50台,注册登记的27台,云龙示范区共22台,注册登记的18台,其余株洲县,醴陵,攸县,茶陵,炎陵所有环卫车辆都没有进行注册登记。
规范环卫车辆落实四个处理措施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将持续到三月三十一号,对于环卫车辆的处理措施将从以下方面入手:手续合法有效的环卫车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注册登记;车辆公告过期,撤销或遗失但其他手续合法有效的环卫车辆,通过合格证核查和盗抢核查系统比对的,在办理车辆购置附加税和车辆保险后可办理注册登记;购车发票遗失的环卫车可凭发票复印件办理注册登记;而对于涉嫌盗抢的环卫车,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时移交公安刑侦部门查处,属于非法拼装或达到报废标准的环卫车,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收缴并强制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