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接受委托将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所需的消防专用车辆项目实施政府采购,此次采购金额预算高达2586万元。
据悉,本次谈判分为3包,其中包括1辆90米消防登高车、1辆大功率水罐泡沫消防车和2辆消防四轮摩托车,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本次采购项目合同包一,即90米消防登高车已办理进口产品论证审批手续,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同时,满足要求的国内产品也可参与投标。包二、包三未进行进口产品审核,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潜在供应商须为有能力提供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且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