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私人乘用车基本“一车一桩”
提到新能源汽车,现在大家最直观感受莫过于大街上往来穿梭的电动公交车、私人电动汽车见得并不是很多。相关部门调查显示,2013年-2015年,石市共推广新能源汽车3888辆,其中纯电动汽车3343辆,混合动力汽车545辆。截至2016年6月,石市已建充电站44座,充电桩1013个(含站内桩),在建充电站49座,充电桩1022个(含站内桩)。石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确实也存在着一些难点及问题。据调查:充电基础设施与电动汽车发展不协调,有车无桩、有桩无车现象凸显。
河北省、石市已连续发布了一系列推动电动汽车推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促进了新能源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推广应用。预计至“十三五”末,石家庄市电动汽车约为23000辆,其中:公交车3600辆;专用车7400辆;私人乘用车12000辆。要想满足新能源汽车的上述发展目标,石家庄市要配建电动汽车充电桩24150个,充电站318座。
这些充电桩、充电站在哪儿建?怎么建?《规划》(纲要)进行了明确。到2020年,主城区将规划形成多点分散、密度较高的充电服务网络,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7,公共充电服务半径不大于0.9 公里。中心城区(矿区、鹿泉区、藁城区、栾城区、高新区、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和综合保税区、正定县)将形成适当集中的充电服务网络。周边县、市形成分级明确、适当预留的充电服务网络。
具体到重点工程目标:到2020年,私人乘用车领域:基本实现“一车一桩”;城市公共领域:推进充电基础设施规模化、均衡的充电服务网络。城市公共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在市区中心地段、繁华地段、车流量大的地段率先建设。优先选择在大型商圈、文体场馆、社会停车场、大型写字楼、大专院校、医院、旅游景区、汽车4S店等配建的停车场建设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同时将深入推进新建、已建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分类解决充电难问题。对具有固定车位及电源条件的小区,坚持“一车一桩”,推进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对无固定车位、有电源条件的小区,鼓励充电服务、物业服务、开发商等企业参与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此外,还将围绕服务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在京津冀重点城市与石家庄市以及市区与各县之间骨干公路、重要交通节点进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局。
或将减少93万吨二氧化碳排放
据了解,根据石家庄市充电基础设施平均投资成本测算(不含外线电网配套费用),按照《规划》(纲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至2020年累计投资约为7.8亿元。
从经济效益来看,按电动汽车销量目标计算,2016-2020年可实现的累积充电电量约为9.37亿度,节约替代燃油量超过30.13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超过93.28万吨。
从社会效益来看,纯电动汽车行驶过程中不产生有害气体,基本能实现各种污染物的零排放,通过电动车充电站等配套设施的建设,可以为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提供大量就业机会;利用电网对电动汽车进行充电,增加了电力在交通能源领域中的应用,减少了对石油资源的依赖,优化能源消耗结构;电动汽车充电站一般建立在大型停车场和公共服务场所等地方,可实现充电站和营业厅一体化,提高土地利用率。
另外,电动汽车充电站的建设,还可提高电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源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