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商务部消息,印度消费税和海关中央委员会2016年3月29日发布公告,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16年1月7日对来自中国的轮胎硫化机做出的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自公告之日起继续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率为15%。
据了解,印度商工部反倾销局2015年12月28日曾发布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轮胎硫化机反倾销调查终裁前披露。
在此过程中,调查机关继续将中国认定为非市场经济国家,采用印度市场同类产品的实际支付价格计算被调查产品的正常价值,最终认定来自中国的被调查产品对印度市场的倾销幅度为10%-20%,损害幅度为10%-20%。
印度于2015年1月7日发起此次日落复审,复审调查期为2013年10月-2014年9月,损害调查期为2011年1月-201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