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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胎“双反”并非无路可走 重返美国仍有机会

2015-08-18 08:49:42

  “中国轮胎出口美国之路已经被封死了!”

  美国商务部近日发布对中国乘用车和轻卡轮胎“双反”税令后,业界对轮胎“双反”的解读在不断深入,类似上述悲观声音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作为中国轮胎第一大出口目的地,美国市场真的要全部被放弃?中国轮胎出口难道就没有机会了?

  近日,从美国“双反”案中方代理律师杨晨口中得知:“即使中方败诉,中国轮胎企业近几年仍有机会重返美国市场。”

  “保证金”有退还可能

  如果说美国政府收钱之后还会再退还回来,估计谁也不会相信,但律师表示,这是有可能的。

  “世界上所有国家包括中国在内,每个国家征收的“双反”费用都叫税,只有美国叫保证金。”杨晨告诉轮胎世界网,之所以是保证金而不是税,原因在于美国施行的是年度行政复审制度。

  据了解,美国每年都会对自己征税的产品进行一次复审。就此次对华轮胎“双反”而言,按照时间步骤,明年7月或8月,美国将开始第一次年度行政复审。年度复 审的功能主要有两个:第一,决定企业所缴保证金有多少应该转化为“双反”税;第二,决定下一年度企业要交多少比例的保证金。

  据悉,在保证金变税的问题上,其不同阶段也执行不同标准。“双反”调查阶段(初裁税率公布当天到终裁税率公布之日)所缴保证金在第一次年度行政复审之后,采取“多退少不补”原则;而终裁之后所缴保证金在年度复审之后,采取“多退少补”原则。

  到明年这个时候,有的企业或许已经收到美国人退回来的钱。

  准备充分的企业还有“机会”

  据了解,在该案原始调查期间,反倾销保证金是捆绑式的,出口商和生产商一一对应。到年度行政复审之后,税率不再捆绑,贸易商、出口商不需要再捆绑生产商。

  杨晨表示,如果一个出口企业是贸易商,在年度行政复审的时候税率已经为0,其就可以采购任何一家生产商的货物。

  另外,年度复审不再进行对美国行业的损害调查,只有倾销和补贴调查,以确定制造商倾销幅度和补贴幅度到底是多少。届时,每个企业需要自己参与答辩,而不是通过强制应诉企业得到相应税率。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如果涉案企业在原始调查时答辩不够好,可以考虑通过年度行政复审重返美国市场。”杨晨提醒道,这个时候,企业可以做好充分的准 备工作,计算出自己过去出口货物所缴保证金到底有多少该转成税,算出未来出口货物该缴纳多少保证金,并利用年度复审的机会主动申诉争取。

  记者观察发现,此次“双反”应诉企业的保证金率差距并不太大。其主要原因是这个阶段的调查是“遭遇战”,企业大多来不及做准备,临时应诉且时间紧迫,调查内容是近半年或一年的销售情况,无法对数据做出调整,只能以现有情况被动应诉。

  而到年度行政复审的时候就不一样了,在这段时间里,企业有时间做一些调整,包括价格上的调整、销售模式的改变等。另外,在成本控制方面,企业也可以做很多相应工作。

  规避反倾销是个“数字游戏”

  由于中国轮胎生产企业同质化竞争激烈,各个企业间生产成本差距很小。但在杨晨看来,这里面另有洞天,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说,反倾销和规避反倾销有时候就是个“数字游戏”。

  “正常情况下,很多产品的生产成本不会有多大差距,但是放到反倾销调查中来算一算,差距就会非常非常大。”他介绍说。

  记者了解到一个典型的反倾销案例。在一次反倾销调查中,两家涉案企业都在山东省,生产的产品都是黄原胶(味精的上游产品)。两家企业的生产工艺一模 一样,都由玉米发酵做成,用料、采购、运输成本都没有实际差距。但最后算出来的结果却是,一家企业的倾销幅度是12%,另外一家企业在没有惩罚税的情况下 是128%,全行业的平均税率是70%。

  这个结果,让上述第一家企业赚得“盆满钵溢”。因为该原材料行业比较特殊,美国市场供不应求,中国只有两三家企业出口美国,最后出口价格大幅拉升60%。

  杨晨分析称,在反倾销应对过程中,如果中国轮胎企业能适当调整应对方式,再加上生产工艺改进及成本控制,利用年度复审重返美国不是没有可能。

  由此看来,中国轮胎出口美国之路或许还没有被全部封死。

作者:陈志炳 来源:轮胎世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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