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西政府决定再度对中国货车轮胎征收反倾销税,引起国内轮胎企业的强烈关注。一些业界人士发现,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正加入到对中国出口轮胎的反倾销行列中。
记者从有关机构了解到,近年来,除了欧美发达国家对中国轮胎反倾销、反补贴案日益增多外,来自亚洲、南美洲等“亚非拉”国家对中国轮胎的反倾销调查案件也呈明显上升趋势。
发展中国家反倾销随意性强
据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野介绍,随着中国轮胎出口量增大,出口国家越来越多,对中国轮胎采取“双反”措施的国家已不仅仅局限于欧美发达国家,越来越多的“亚非拉”国家也加入到这个行列中来。近两年,对中国轮胎提起反倾销调查的国家和案件数量直线上升,涉及轮胎产品的种类也在不断扩大。
记者统计发现,自2011年至2014年,中国共遭受到来自其他国家的“双反”调查约有20多次,其中来自亚洲、南美洲等发展中国家的反倾销调查有14次,达到70%左右,仅来自巴西和印度两个国家的指控就有7次。
有关人士分析认为,亚非拉国家对中国轮胎反倾销的特点是:在确认倾销存在和确定倾销幅度时带有较大的主观性,缺乏必要的透明度,在裁决低价倾销对其国内产业是否构成损害的结论上,政府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
这种特点非常明显地体现在中国轮胎出口上。当这些国家确定中国轮胎企业是否存在倾销时,并不真正从倾销的构成要件上着手,只要本国有某个企业提出倾销的指控,便认为确实存在倾销,立即采取相应的调查措施。
据悉,与欧美国家有所不同,来自发展中国家反倾销税的征收幅度非常大,范围可从百分之十几到百分之几百。这反映到中国轮胎出口产品上,其被征收的反倾销税率通常非常高。
这是因为,一些国家视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其进行反倾销税率计算时,是以“替代国”价格作为确定出口产品正常价值的依据。而“替代国”的选择标准又比较模糊,且具有随意性,导致中国轮胎等出口产品在替代国问题上遭受到严重的歧视。
政府出面应对效果更好
“‘亚非拉’国家已经成为对中国轮胎实施反倾销措施的主体。”在日前举办的2015中国橡胶年会上,张野在主题演讲中这样警示在场的轮胎企业。
据获悉,出现这种情况,与中国轮胎出口量日渐增大有直接关系。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2014年所统计企业的数据,全国出口轮胎1.81亿条,同比增长22.6,出口轮胎已占轮胎生产总量的44.9%。
而与此不相称的,是中国轮胎出口量升价跌的趋势日渐明显。轮胎世界网拿到的相关数据显示,目前国内轮胎出口的附加值和利润都比较低,去年,出口轿车胎的均价较上年下降8.2%,载重胎的均价同比下降达到11.4%。有关人士分析认为,中国轮胎出口若以这样的趋势发展下去,极易引来其他国家的反倾销调查。
据了解,其他国家对中国轮胎产品的贸易救济措施,正呈现出扩大化和复杂化倾向:从单一手段向复合手段演变;所涉及轮胎产品种类繁多且不多扩大;同一类别的轮胎产品在多个国家遭到调查的案件日益增多。
有关人士介绍说,中国轮胎产品的对外贸易快速增长,这本是利好,但出口市场过于集中,而且价格低廉,这极易导致其他国家为了保护本国产业而采取贸易救济措施。以山东省东营市为例,该市2014年对东盟出口橡胶轮胎货值达到1.734亿美元,占当地出口东盟产品的34.69%。
为此,有关人士建议道,面对发展中国家对中国轮胎屡屡采取的反倾销调查,除了督促出口企业积累国际营销经验,在竞争手段上规范其不打“价格战”之外,政府也应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出手接招,并借鉴发达国家在反倾销方面的成熟机制,利用国际贸易“杠杆”和反制手段,为国内企业争取到更大的利益。各国的事实证明,在应对反倾销方面,政府出面会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