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决定维持对中国非公路用轮胎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令。
非公路用轮胎“双反”案于2007年7月30日立案。2008年9月4日,美正式对我非公路用轮胎征收“双反”税,反倾销税率为0~210.48%,反补贴税率为2.45%~14%。2013年11月2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我非公路用轮胎适用的“双反”税令启动快速日落复审。
到目前为止,我国轮胎行业已受到10多个国家的反倾销或“特保”调查。专家建议,应大力研发绿色轮胎,加强循环利用。在国际竞争中,真正的强者要在技术创新中铸就竞争实力,在产业引领中打造行业地位。
出口美国受阻轮胎转向他方
2009年9月1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决定对我国轮胎特保案实施限制关税,为期3年。第一年对从我国进口的轮胎加征35%的关税,第二年加征30%,第三年加征25%,这被称为美国“轮胎特保案”。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当天发表声明说,该委员会认为取消对从中国进口的上述产品征收“双反”关税,可能导致在可预见的时间内再度对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
根据美国贸易救济政策程序,由于美国商务部此前已作出日落复审的肯定性裁定,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当天的裁定表明,美国将继续对从中国进口的非公路用轮胎产品征收“双反”关税。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铮向记者透露:“美对华非公路用轮胎‘双反’案是一个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案件。这个案件里,中国企业一直在积极应诉。案件原始调查中的对中国这个非市场经济国家适用反补贴调查及双重计算等问题,曾被诉至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及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并获得胜诉。在此情况下,美国参众两院不得不突击通过法案,以立法的形式确认可以对非市场经济国家适用反补贴调查,并要求对可能产生的双重计算问题进行个案的解决。本案历次年度行政复审也有相应中国企业积极应诉。”
美国并非唯一一个对我国轮胎进行反倾销调查或正式征收反倾销税的国家。2013年8月,巴西称,已结束对进口自我国的汽车轮胎进行反倾销复查。复审结果决定,将对我国产汽车轮胎征收1.08~2.17美元/公斤的反倾销税。
此外,阿根廷、哥伦比亚、埃及、墨西哥、南非等国家纷纷对原产于我国的轮胎展开反倾销调查或正式征收反倾销税。而2012年开始实施的欧盟轮胎标签法,对进口轮胎各项性能提出更严格要求。目前,我国轿车轮胎有30%达不到欧盟第一阶段滚动阻力的最低要求,70%达不到其第二阶段的最低要求。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海外营销负责人王国梅对记者透露:“对于目前美国继续征收税率的结果,我们只能被动接受,同时公司也在不断上诉中,毕竟这些工作还是要做的,但应该不会有什么好的结果或转机。我们公司的相关产品在如此高税率的逼迫下,已经放弃了美国市场,转而向其他国家和地区分散出口,主要销往中南美洲、非洲和澳大利亚,目前此类产品在全球的需求还是很旺盛的,产品供不应求。”在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的海外市场版图中,美国市场占40%,其中涉案产品占15%~20%。
提高科技含量以创新驱动
在经历了金融危机和轮胎特保案之后,中国轮胎企业也渐渐意识到简单的应诉并不足以消除特保案带来的产业影响,只有创新才是发展的根本,配合技巧性的发展战略,如海外建厂等,才是规避风险的有效手段。
曾经参与美国轮胎特保案应诉的青岛福临轮胎有限公司总经理刘自金就表示,之前应诉失败的经历并没有阻止企业创新的步伐,通过研发,公司推出了30英寸轮胎这一超高端产品。
杭州中策橡胶有限公司国际贸易部总经理苏永民则告诉记者,公司在这3年中并没有放弃美国市场,而是针对市场需求抢占高附加值领域。比如采用绿色环保材料,制造具有低噪音、抓地性好等优势的SUV轮胎。
杭州中策轮胎国际贸易部经理苏永荣对记者说:“我们企业每年都在做反诉的工作,但是美国在非公路用轮胎上有自己的工厂,所以会尽可能地把中国出口的产品阻挡在国门之外。但是我们一直没有放弃美国市场,即使价格比较高,也有客户购买。现在出口美国的份额已经非常少,我们将市场向加拿大、墨西哥等国家转移。”
另外,徐铮告诫国内出口企业,近期美国商务部在其对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反倾销调查中有了新政策,直接将被调查产品出口时不能免抵退税额从产品的出口价格中扣除,这给企业应诉增加了难度。从现在正在进行的2012~2013年度的行政复审来看,相应的强制应诉企业迎难而上,正在积极准备抗辩材料,努力争取获得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