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诉讼过程中,康明斯发电机技术针对本案的具体情况,以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北京斯坦福及扬州领先。最终,真“斯坦福”胜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这两家被告立即停止侵害“斯坦福(商标号1077767号)”、“STAMFORD(商标号1309209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立即停止使用“STAMFORD”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文字作为字号英文翻译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现今市面上一些不法分子或打着“XX斯坦福发电机”的仿造字号以及仿冒商标,或直接仿冒斯坦福产品,抄袭外观设计,这不仅是对品牌商标侵权、以非法手段不正当竞争,更是扰乱市场,给希望购买纯正斯坦福发电机产品的用户造成误导,致使心仪斯坦福发电机的客户买到假货,严重影响用户体验,并带来一系列经济损失。
本次维权打假行动的胜利让被告方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让更多消费者了解如何以正确的渠道购买斯坦福正品发电机,有效预防和打击了假冒伪劣产品,捍卫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康明斯发电机技术(中国)有限公司是STAMFORD®品牌交流发电机在中国的唯一生产厂家,已采取多种措施帮助客户识别假冒发电机,并使用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多种方法来保护客户和最终用户的合法权益。
作为全球发电机行业的领先企业,康明斯发电机技术将继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保护消费者权益,以纯正产品助力客户成功!